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学年(秋季)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为了加强地方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2023年我校将继续接受来自中西部地区高校推荐的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我校进行研修。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23学年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校在职教师或一线实验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讲师职称,身体健康。

4.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方向应基本一致。

5.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

二、接受专业及课题名称

申请者需要查询专业方向和导师资料,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硕士导师库查询,或者联系导师所在学院网站“师资信息库”,获取导师的邮箱和联系方式,与导师沟通并提交申请。

三、申请步骤和申请时间

(一)个人提出申请阶段。获取本校推荐资格的申请者在征得导师同意接受后,务必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一)正式提交导师并同时抄送教培中心访问学者办公室工作邮箱:bhfwxz@buaa.edu.cn,文件名为【2023访学申请+本人的姓名】;作为预录取采集信息和时间节点的重要审核依据。

(二)正式录取阶段。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填写申请表后由所在学校或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或教务处)审批、盖章;寄送原件或者扫描件发送给导师(同时抄送工作邮箱bhfwxz@buaa.edu.cn),访问学者办公室与导师逐一沟通,确定录取名单。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访问学者办公室以邮件方式发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

五、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最短为一学期,不超过一学年。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于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日常研修工作应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结业

访学中期,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访学期满前,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提交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我办审核合格后,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研修结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13000元/学年/人

注:因学校住宿资源紧张,访学学者请自行租住解决研修期间的住宿问题。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401室北航太阳集团访问学者办公室

联 系 人:林红联系电话:82317187

电子邮箱:bhfwxz@buaa.edu.cn , lh@buaa.edu.cn

九、其他事项

1.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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